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22:47:43
法律分析:在編教師的孩子的戶口,可以隨有農業戶口的一方落農業戶口。在編教師的身份,說明你不再從事農業的人員,可能會要求你遷移戶口。有事業編制的教師(公辦教師),一般都是要求居民(非農)戶口,與公務員的戶口要求是非農戶口是一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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