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7 15:00:59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在法院駁回了當事人申請再審之后,不能再提出再審申請,此時的救濟途徑應該是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檢察院發現確有錯誤的,則可以依檢察監督權抗訴再審。若是案件檢察院提出了抗訴,那么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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