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5:26:16
律師分析。領證了但沒有辦婚禮應當算結婚。在我國,結婚實行登記制度,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完成結婚登記,發放結婚證,即確立婚姻關系,男女雙方完成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成為受我國法律保護的夫妻關系。完成結婚登記以后,夫妻雙方便享受婚姻雙方權利,承擔婚姻雙方義務。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結婚登記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了結婚證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護。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了婚禮,也無論當事人是否同居,他們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存在了,要解除這種關系,就必須履行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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