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5:29:14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書是自己寫的,可以手寫或打印,在起草協議離婚書時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第一部分:離婚男女雙方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第二部分:離婚的合法性及離婚原因描述。第三部分:協議書的重要內容。(一)表明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二)撫養問題。(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四)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五)隱匿轉移財產處理。(六)經濟幫助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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