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5:18:33
補辦結婚證日期會變,補辦結婚證登記的日期是補辦當天的日期。夫妻雙方補辦結婚證,應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辦理。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