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12:20
你所說的情況涉及到兩方面,一個是你們之間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就是拆遷怎么處理的問題。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你屬于城鎮居民在購買農村房屋使用多年后,出賣方索要該房屋,需要到法院起訴,一旦起訴到法院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但出賣方應當承擔因此給你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也就是說,為平衡買賣雙方利益,法院通常會委托評估機構對房屋現價值以及房屋所在土地的區位補償價同時作出評估。對房屋已經增值的部分,由出賣人對購房人進行相應賠償,也就是對你作出賠償。對于你支付的購房款適當考慮與你應當支付的房屋使用費進行折抵,如有余額,由出賣人予以返還,對于區位補償價部分,一般按照出賣人承擔主要責任、購房人承擔次要責任的原則,由出賣人對你進行賠償。在讓你返還、騰退房屋的同時,一般會為購房人你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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