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7:27
對必須到庭的被告,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對一般案件,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延期審理。民事訴訟中的缺席判決,即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訴訟后果,都會于言詞辯論之日到庭并進行辯論。但由于民事訴訟具有私法的性質,當事人對自己的權利具有處分權,而且,實踐中經常存在一些阻礙當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實屬難免。被告方一直缺席應該怎么辦。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