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5:37
據《社會保險法》最新規定,未繳滿15年社保的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獲得保險金:1、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僅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類人是指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未繳滿15年,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在這類人當中有一部分人是在《社保法》實施前參保的,可以延長繳費5年,若5年后仍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這種情況是說,一般情形可以延長繳費年限,即到了退休年齡仍然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繳滿15年。這類人當中有一類人例外情形,這類人是指《社保法》實施以前就參保的人,只需要延長繳費5年,若5年后仍然未繳滿15年的,可以在這5年后一次性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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