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02:34:41
法律分析。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的那份公司提供的合同也是勞動合同,僅僅簽訂的做法不夠嚴謹,但不構成對它勞動合同這個實質的反對。2、如果你簽的這份勞動合同是在你用工起一個月之后簽訂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每個月雙倍的工資。3、雖然現在公司的做法是不違法的,但是這種公司一旦侵害了你的利益,你們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是對你十分不利的,因為勞動合同不在你的手中,單位很容易湮滅證據。屆時,你必須從新舉證證明自己的勞動關系。建議可以在勞動間隙,看看是否有機會接觸到這份合同,進行復印留存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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