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8 18:17:00
業主不能以物業服務不好為理由拒絕交物業費,但可以依據物業合同約定要求物業費減免。如業主能拿出物業不按照合同約定服務的證據去起訴,法院會根據物業服務程度判決業主按相應百分比交納物業費。如果覺得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責令物業公司改正,如不改正,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雇物業公司。業主也可以向社區、街道、小區辦反映情況,限期改正。當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160。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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