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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9 17:10:00
律師解析。不用,過戶房子與信用卡之間五必然聯系?!痉梢罁??!恫粍赢a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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