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6 20:32:22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所謂惡意串通是指行為人雙方為牟取不正當利益,互相勾結串通而實施的有損于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這個一般是里因外和,所謂家賊難防,有可能是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或者是債務人與第三人串通,是三方關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160?!緪阂獯ǖ拿袷路尚袨榈男ЯΑ啃袨槿伺c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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