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7 00:14:23
法律分析:債權人在舉證證明夫妻共同債務的過程中,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切入點有兩個,一個是經營的意思是不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其次雙方是否參與了參與經營管理活動。從兩個切入點可以判斷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圍的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經營,若用于共同經營則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法律依據:《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同性,包括經營合意與共同參與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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