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7 05:09:21
法律已經針對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獲得補償做出明確規定,那么勞動者究竟該怎么維權呢。(一)準備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任何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憑證,都可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二)維權流程:雙方協商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供證據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是最后的維權手段,如果勞動者在前面兩個方法中已經能夠解決問題,那么就沒必要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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