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1 23:40:04
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后,到判刑的時間一般為三個月,因為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案件,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檢察院提起公訴,則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內宣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刑事案件到達檢察院后,將被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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