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0:17:46
可要求開發商退房的情形有。1、延期交付房屋。2、開發商開發程序不全,合同無效。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4、不能辦理產權證。5、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6、房屋質量嚴重影響使用。7、房屋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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