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1:09:32
從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書之日起計算,當日不包括在內。十五天的中間遇到法定節假日的,連續計算。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為法定節假日的,則期限的最后一日順延到法定節假日過后的第一日。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也就是說,從收到應訴材料之日起算15天,這15天包括休息日在內,15日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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