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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0:55:54
法律分析:專用發票開具總體要求是: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進一步明確了貨運專用發票開具的規范要求。按照相關規定,自開票企業必須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貨運企業只能為自有車輛或視同自有車輛提供的真實貨運業務如實開具貨運專票,否則蘊含涉稅風險。對不得作為交通運輸業納稅人管理的企業,既沒有自有營運車輛又沒有視同自有營運車輛的交通運輸業納稅人,一律不得使用貨運專用發票,也不得為其代開貨運專用發票。開具發票時必須逐筆開票,且運輸車輛、貨物起運地、運輸時間等必須一致,并將貨物運輸合同、路橋費單據等附于貨運專用發票后面,便于稅務機關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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