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1:06:05
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為十五天。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舉證期限。1、常規答辯期限15天,涉外答辯期限是30天。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這是關于答辯期限的規定。3、該期限適用于所有的審判程序(涉外案件答辯期限為30日)。4、答辯期限內被告應該提交答辯狀。由于被告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所以很多被告在答辯期內并不提交答辯狀。然而,如果被告要對受理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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