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1:05:39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的意思是:答辯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后,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自己針對原告起訴書中的訴訟事實、理由及請求而做出的相關反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當事人有充分的準備時間,做到從程序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原告是先取證后起訴,有充分的調查取證時間,原告的舉證期限的權益是得到保護的。法院向被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后,被告才開始調查取證,法院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結案,當然要限制被告的舉證期限。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