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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1:13:22
法律分析:1、連續繳納六個月可以報銷。2、參保人在生產之日,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含本數),且生育前一個月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3、參保人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6個月的,不能享受生育醫療待遇。4、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定額標準的30%支付。5、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的,按定額標準的100%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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