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1:21:17
1、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2、騙取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3、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4、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場說明和演示。5、有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一、商品買賣欺詐行為具體是什么。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主要有。1、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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