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0:28:34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收到賠償請求二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對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三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一、行政賠償訴訟的期限。行政賠償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根據賠償請求人的訴訟請求,適用《行政訴訟法》的一般規定以及《國家賠償法》的特別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裁判賠償爭議的活動。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二、請求國家賠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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