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0:40:06
征收補償決定沒蓋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征收補償決定是由市、縣級政府部門作出的,應該政府部門的公章。相關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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