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10:38:21
法律分析:允許,藥品從生產企業運輸到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十日后預約考試。(二)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