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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4 16:35:34
律師分析。正常產假98天,最長可休息一年?!痉梢罁??!段鞑刈灾螀^計劃生育暫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實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個月內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允許享受產假一年(從休息之日計算,臨近休假者一并計算,不另批假期),產假前六個月享受全工資,后六個月享受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地區補貼、工齡(護齡等)工資的65%,其他各項補貼照發。凡區內藏族等少數民族干部、職工夫婦雙方自愿終身只生育兩個孩子并且保證不生育第三個孩子的,每胎可享受產假四個月,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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