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2:11:02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應當寫明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身份信息、租賃內容、租賃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的權利與義務、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續租、房屋返還時的狀態、轉租、轉讓和交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事項。房屋租賃合同應該這樣寫。1、寫明出租人與承租人的個人信息。2、寫明房屋的基本信息。3、寫明出租房的用途。4、寫明租租金和賃期限。5、寫明房屋修繕與適用條款。6、寫明違約時如何擔責。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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