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1:19:51
交通事故分為:“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那么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中,不同的責任,賠償責任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首先說明一下“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包括:小型汽車、特種車、有軌或無軌電車、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四輪農用車、三輪農用車、大型或小型方向盤式的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全掛車、半掛車。),在交強險范圍內優先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1)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賠償責任。(2)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賠償責任。(3)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賠償責任。(4)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賠償責任。(5)無責任者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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