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1:13:27
法律分析:襲警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一般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行為人一般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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