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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1:06:41
房東在簽署租房合同后不想繼續租房,可以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或者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房合同。在簽訂租房協議時,需要注意房產證原件、房東身份證、室內設施清單以及房屋租金條款等細節,避免以后退租時引起糾紛。如果租客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該合同。法律分析;房東簽署了租房合同后,但又不想繼續租房,主要有以下兩種解決方案。1、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房合同。在他人還沒有合法占有租賃房屋時,原先簽訂的租賃合同還有繼續履行的可能,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合同,交付租賃的房屋。2、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房東反悔不出租房屋,或者把房屋另租他人,那么房東的行為構成了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有約定違約賠償責任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需要賠償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具體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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