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7:47:14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一)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書》復印件(二)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三)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四)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復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并按指模。(五)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1、 律師事務所函;2、 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3、 律師執業證復印件。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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