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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08:01:42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房子過戶需要先辦理繼承公證。首先需要確權,就是確定住房產權是否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就需要辦理全部產權繼承公證,如果是婚后購買住房,依照婚姻法規定在沒有事先書面約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都屬于婚后共有財產,這種情況是辦理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住房產權的繼承。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于死者的房產份額。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再有被選定繼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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