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09:01:42
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換句話說,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并非都是工資。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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