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46:36
法律分析:贍養糾紛案件中的舉證責任要提供以下證據:1、每月經濟收入及證明。有工作的由單位或雇主證明,無工作的由居委會、村委會證明;2、存在撫養、贍養關系的證明,如戶籍簿、單位、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或有關法律文件。3、要求變更費用數額的,應提供原處理的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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