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38:20
法律分析:一、發起主體不同,起訴書是原告制作的、提交給法院、說明糾紛的原因等等情況、請求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的文書。傳票是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開庭之前,由法院發送給案件當事人、告知開庭日期等情況的法律文書。二、遞送對象不同。起訴書一般是主送人民法院,通過法院送達各被告人、辯護人。傳票送往被告人,意思是出庭的預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三、主要內容不同。起訴書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對不同性質案件要寫出法律規定的犯罪特征;有關犯罪事實必須寫清時間、地點、手段、目的(動機)、經過、后果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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