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0:55:30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150萬元應當屬于數額巨大,由于已經全部退贓,可以減輕處罰,具體判幾年,應該由法官自由裁量。由此我們了解到職務侵占罪積極退贓可能對于法官的量刑有積極作用,可能會減輕部分處罰。但是對于具體的職務侵占罪的處理還是要有司法機關進行進一步裁決。2、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規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3、構成職務侵占罪的條件。A、客體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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