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1:46:55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針對解除婚姻關系的規定,我國規定的分居滿兩年,法官可以認定其為感情確已破裂而準許離婚,這是屬于訴訟離婚的規定。訴訟離婚的規定中,其中有一個法定是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法官應當準予離婚。該規定只適用于訴訟離婚,其他離婚方式中不適用?!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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