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2:01:17
寫了借條沒拿到錢就需要把錢或借條拿回來,借條是需要證據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謂證據的“三性”即。(1)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證據作為已發生的案件事實的客觀遺留,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2)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或其他爭議事實具有一定的聯系。換言之,一個證據必須有助于證明案件事實或其他爭議事實,因此關聯性又可以稱為證據的“證明性”。(3)證據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證據的主體(主要針對人證而言)、證據的形式(主要針對鑒定與現場勘驗筆錄而言)和證據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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