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2:04:31
對于沒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據宅基地空閑的年限決定是否可以確權。參考沛縣人民政府對宅基地確權政策的解讀:在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確權。1.宅基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除繼承和分居立戶外,農戶一戶超過一處以上的。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4.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5.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6.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8.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9.經批準后連續兩年未使用的。10.集體供養的五保戶騰出的住宅。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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