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2:16:04
拾得遺失物拒不還,造成他人損失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3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话僖皇藯l。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睹穹ǖ洹返谝话俣畻l。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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