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23:14:03
法律分析。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臨時評估的工程,商品和服務數量,應當達到總承包商無法確定價格的標準。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招標人可以依法對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招標。必須進行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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