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23:13:2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可以質押自己持有的股權,其自己持有的股權屬于其個人合法財產,其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無論持股人是董事長還是普通職工,都有權對手中的股票進行處置,包括對股票出讓和質押。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是。1、要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2、發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董監高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于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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