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23:19:18
交通事故三年不處理就過期了。對交通事故致害的,受害人主張賠償權利的期限受到限制,具體為受害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享有賠償權利的3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如果一直不主張的,則3年過后,視為訴訟時效期間已過,將承擔不能獲得勝訴的風險。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認定標準是什么。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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