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22:59:49
法律分析:買房子需要的手續有:1、買賣雙方就房屋具體位置、產權狀況及房屋價款、交付時間、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雙方攜帶本人證件及房屋買賣合同,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及產權,對于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并登記、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可以辦理立契手續、辦理完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并繳納相應稅費后,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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