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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18:26:18
法律分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意思是判刑3個月的拘役,但不予關押,給予6個月的緩刑考驗期間,考驗期限內沒有違反緩刑規定的,緩刑期滿后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如果在六個月內沒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如果在六個月內又犯事,就要被抓緊去了。如果沒有犯事,過了六個月之后就等于執行完畢了,就等于刑滿釋放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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