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17:55:30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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