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3:39:24
法律分析:承租的房屋樓下漏水的,如果房屋本身出現問題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擔責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擔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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