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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3:35:44
法律分析。最簡單的勞動用工合同應包含以下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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