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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1:55:08
自書遺囑并不需要法院確認,只要遺囑內容真實有效,經過立遺囑人簽字后就生效,不需要旁人公證或者法院確認。當然,等在遺囑執行階段,如果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懷疑遺囑的效力,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效力。只有在繼承開始后,起訴到法院后,自書遺囑作為證據,法官對其真實性、客觀性、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采信該遺囑。繼承糾紛中,原則上應由持有遺囑并主張遺囑真實一方承擔遺囑真實性舉證證明責任。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并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遺囑人親筆制作的書面遺囑,遺囑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死后的財產預先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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