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22:49:53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規定,一類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早6時至晚10時)噪聲不應高于55分貝,夜間(晚10時至早6時)不應高于45分貝。二類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法律依據:《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 (1)“特殊住宅區”是指特別需要安靜的住宅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45分貝、夜間35分貝。(2)“居民、文教區”是指純居民區和文教、機關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3)“一類混合區”是指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4)“二類混合區”是指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商業中心區”是指商業集中的繁華地區,二者的環境噪聲標準值均為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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